中級經濟師知識產權專業(yè)是新出的專業(yè),也是有部分考生會報考的,很多考生也需要中級經濟師知識產權備考相關資料,所以高頓經濟師小編這里為報考中級經濟師知識產權專業(yè)的考生整理了2023年中級經濟師《知識產權》考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3年中級經濟師知識產權考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考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使限制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范圍是有限制的,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他人對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標識的使用并不構成侵權。
1.描述性使用——對商品或者服務進行描述
描述性使用是指使用他人注冊商標中的文字或圖形等要素,用以善意地描述自己商品或服務的特征、產地等情況的行為。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
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第二款規(guī)定:三維標志注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2.指示性使用——說明商品或者服務的用途
指示性使用是指使用他人注冊商標中的文字或圖形等要素,用以說明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能夠與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配套,或者為了說明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功能、用途、原料、制作工藝或者服務對象等,并不會導致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混淆。
3.在先使用
在先使用是指他人在注冊商標申請注冊前,已經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xù)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qū)別標識。
4.商標權用盡
商標注冊人自己或許可他人將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投放市場后,他人無須商標注冊人許可便可再次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向公眾提供,包括為此目的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均不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考點: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判定因素

1.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進行判斷
判斷商標是否相同或近似,應當以包括消費者和經營者在內的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2.準確運用整體、要部和隔離比較方法
整體比對,是指將商標作為一個整體來進行觀察,考慮商標的整體印象,而不是僅僅將商標的各個構成要素抽離出來分別進行比對,有些商標各個要素并不相似,但由于采用了相近的結構而導致整體的相似。要部比對,是指將商標中發(fā)揮主要識別作用的顯著識別部分抽出來進行重點比較和對照,這是由于消費者往往會依據商標中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要素來區(qū)分商品。
隔離比對,是指將注冊商標與涉嫌侵權的商標放置于不同的地點在不同的時間進行觀察比對,而不是把兩個要比對的商標擺放在一起進行對比觀察,以模擬消費者憑借對商品的既有印象選購商品的真實場景。
3.考慮已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等要素
商標的顯著性越強,給相關公眾的印象就更加深刻,商標的知名度越高,被仿冒的可能性也就越高。

考點:馳名商標保護原則

依據《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我國對馳名商標遵循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原則。
1.個案認定
個案認定是指馳名商標的認定效力僅限于特定案件,用于判定具體案件中的侵權行為并給予馳名商標特殊保護,如果以后有了其他糾紛,馳名商標的認定結果一般并不延續(xù)適用,只可以作為處理以后商標糾紛的參考。
2.被動保護
被動保護是指馳名商標認定程序的啟動要基于當事人請求,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并不能依職權主動認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在商標注冊審查、商標爭議處理或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過程中,依當事人申請,根據需要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只有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人民法院依法認定的馳名商標,才可受到特別保護。任何其他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認定和保護馳名商標的法定職能,不得認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變相認定馳名商標。
《商標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
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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