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詢問是指審計人員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有關方面調查了解某些事項,一般采取面對面,一問一答的形式,它屬于“查詢法”的范疇。這種審計方法貫穿于審計全過程。詢問主體是審計人員,但在審計實踐中,具體到應由哪個審計人員提問,則并非如此簡單。
1.詢問主體的確定
詢問主體當然是審計人員,但在審計實踐中,具體到應由哪個審計人員提問,則并非如此簡單。一般而言,如果是對一般性問題進行詢問,那么誰是具體某個事項的審查者,誰就是提問者,因為,誰審計某個事項,其對這個問題的由來比其他審計人員有較多的了解,換其他審計人員顯然會多費周折。但如果是對重大問題進行詢問,則具體的提問者就應視具體情況選擇。一是選擇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優(yōu)勢在于其在詢問過程中易抓住問題的癥結或漏洞,二是由審計組負責人或事務所負責人(或審計機關領導)出面進行詢問,一來領導深入一線,便于掌握情況,二來以示審計的重視程度,無形中加大了審計力度。
2.詢問對象的分類和相應的策略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性格、心理,審計詢問也是人與人的交談過程,要取得好的效果,前提是對談話人的心理和性格有所把握。如果采用一成不變的方式,詢問的效果將大打折扣,必須區(qū)別對待,分而制之。按照心理學家榮格提出的觀點,人的性格和心理大體分為分析型、沖動型、友善型、表現型四種。
分析型對象做事比較程序化而且有條理,對人對已都非常嚴格,他們的不足之處在于直覺性較差,不能很快與別人的感情產生共鳴,通常也不善于表達自已的情感,對于這類對象,應注意以下幾點:(1)詢問應事先預約,因為這類對象一般工作很有計劃性,他們不喜歡被人打破計劃;(2)詢問時盡量用數據和事實支持有關觀點、問題;(3)盡可能把你的問題寫成書面材料留給他們,這類對象喜歡掌握書面材料。
沖動型對象喜歡掌握事務,精力充沛,這種人只關注事情的宏觀計劃,而不善于處理細節(jié)。針對這類對象,應該注意:(1)詢問時間應事先預約,由于他們對時間極為敏感,喜歡言簡意賅,應此詢問者應在限制好的時間內結束提問;(2)說話要有力度并且充滿活力,這會給這類對象留下好的印象;(3)談話時可以提及一些共同的熟人,便于此類對象接受你。
友善型對象友善且非常合作,具有團隊精神,他們的缺點在于他們不能讓別人分擔他們真正的感情,很難搞清楚他們真正的需求。詢問時要注意以下幾點:(1)給予充分的時間,這類對象需要較長時間的解釋,才可能理解你的一些觀點;(2)真心表達你對他們的興趣,表達你的誠意,有利于與此類對象建立良好的詢問氛圍;(3)應主動出去,友善型對象不善言談,因此可以談些無關話題,以便真正了解對方需求。
表現型對象很外向,善于交際,天生熱情,他們的缺點是不善于聆聽,非常喜歡高談闊論,詢問時應注意:(1)要活潑,不要過于嚴肅,過于嚴肅會抑制對方談話的興趣;(2)注意聆聽,表現出濃厚興趣,此類對象會認為你喜歡他們;(3)注意引導問題方向,這類對象喜歡高談闊論,經常會偏離主題。
3.詢問時機的把握
審計詢問中最常見問題是不重視詢問的時機,審計一發(fā)現問題,不論問題大小、時間地點,隨口就向有關人員詢問。時間一長,被審計單位人員不勝其煩,審計環(huán)境可想而知。因此,審計人員應重視詢問時機的把握,一是盡量將詢問的問題歸集,分類,必要時,要對問題進行一些設計,體現條理性、邏輯性,而不是有一點問一點或是一股腦的問出來,同時要在掌握充分數據、材料的基礎上提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被動;二是盡量在不影響對方工作的情況下進行詢問,以免造成對方反感;三是對重大問題,要當機立斷,在第一時間對當事人進行詢問,以免失去最佳時機;四是對重大問題的詢問,要運用好一些特殊時間段,如上下班時間,審計人員在這些時間段突然對對象進行詢問,造成對方心理壓力,有利于問題的突破。
4.詢問地點的選擇
審計詢問地點的選擇也是有講究的,首先詢問要避免嘈雜的場所,除談話對象和審計人員外,不應有第三者在場。比如在被審計單位,不應在會計工作的場所,因為有其他人進出辦事,也不利于談話保密。其次對重大問題的詢問,最佳地點應選擇在事務所(或審計機關或內審機構所在地)進行,以示詢問的正規(guī)性。
5.詢問的具體方法
針對不同的對象采取不同的詢問策略,在此基礎上,對具體情況應采取有效的方法,這樣詢問才能產生好的效果。實踐中主要有以下一些方法:
(1)突然襲擊法,一般審計開始時,被審計單位會比較重視,心理多有準備。審計人員不宜在此時進行重要問題的詢問,要不露聲色,待對方松懈時,突然詢問,再配合其他審計方法,如盤點,則效果一般較好;
(2)單刀直入法,如果審計中詢問一般性問題或是證據掌握已較充分,詢問只是為了證實一些情況,這種情況下,應開門見山,向詢問對象講清厲害關系,要求予以講清情況;
(3)迂回求證法,實踐中某些問題從其他角度無法得到完全證實,必須向有關人員詢問,但問題又不便于向被審計單位人員全部透露,以免打草驚蛇,這時詢問就必須非常小心,詢問不應暴露審計人員的目的,盡量從旁求證;
(4)循循善誘法,審計實踐中經常有這種情況,向被審計單位有關有人員詢問時,對象明明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在未得領導的指示時,根本不予配合。這時就需要審計人員以法、以理、以事實引導談話對象。
(5)旁敲側擊法,實踐中發(fā)現的一些疑點,大部分都不能立刻作出作弊的結論,需向有關人員查詢、核驗,這時宜多作旁敲側擊的提問,多問幾個為什么,逐步深入、具體化。提問的語氣要盡量避免提出涉及他的責任的敏感問題。提問的目的,著重是弄清來龍去脈、有關事情真相,以便取證、確認事實,至少是求取擴大線索,為進一步追查、核實創(chuàng)造條件,不能操之過急??傊?,詢問的具體方法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各種方法交錯融合,沒有一定之規(guī)。此外,詢問的同時,一定要做好書面記錄工作,詢問完畢后由詢問對象簽字,以此作為詢問的審計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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