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師考試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初級、中級和高級,今天看到有考友問高級審計師評審是怎樣的,今天就帶大家了解下。
 
高級審計師
    一、高級審計師是如何評審的?
1、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工作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為單位進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審計廳(局)應經(jīng)人事廳(局)的批準后組織成立高級審計師評審委員會。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的在京單位的評審工作,原則上由審計署高級審計師評審委員會統(tǒng)一負責,駐各地的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yè)的評審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亦可根據(jù)情況委托審計署高級審計師評審委員會代為進行。
2、評審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評審工作原則上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的3個月內完成。
3、申請參加評審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在有效期之內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或有效證明;
(二)具有評聘專業(yè)技術職務所需的職稱外語和計算機運用能力的有效證明;
(三)取得中級資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職期滿綜合考核“稱職”以上的證明。
    二、高級審計師考試內容:
高級審計師考試《經(jīng)濟理論與宏觀經(jīng)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考試內容:《經(jīng)濟理論與宏觀經(jīng)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
審計師考試全稱為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其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舉行,報名時間約為4月上旬。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由審計署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審計署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考試命題,實施考試工作,統(tǒng)一規(guī)劃并組織或授權組織培訓等工作。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審計署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制度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shù)貙徲嫴块T和人事部門共同負責,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xié)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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