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決策部署,全面準確及時掌握審計機關重大事項,根據審計署和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重大事項報告工作的要求,廣東省審計廳進一步健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工作機制,多措并舉抓好工作落實。
一是分門別類,明確報告內容。及時制定《廣東省審計機關重大事項報告辦法(試行)》,進一步明晰報告范圍、細化報告內容,對重要工作、重大情況和緊急突發(fā)事件及處置等情況分門別類為15項50個要點,把審計署和廣東省的要求,轉化為一項一項的具體工作舉措,確保重大事項報告范圍覆蓋審計各項工作。
二是齊抓共管,建立協(xié)調機制。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按照“分級負責、逐級報告”的工作原則,切實做到及時、準確、全面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省審計廳機關建立“歸口管理,分責落實”的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協(xié)調機制,廳辦公室加強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力度,建立工作臺賬,嚴格審核,把好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政策關、文字關和格式關,強化督查督辦和通報考核,確保相關制度規(guī)定落實到位。
三是守土盡責,落實責任主體。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親自組織研究請示報告文稿的起草工作,確保重大事項不漏報、不虛報、不錯報;及時組織傳達學習審計署、廣東省委、省政府、審計廳等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規(guī)定,強化責任意識,指定專人負責,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常態(tài)化工作機制。
四是嚴守紀律,強化責任追究。把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執(zhí)行情況作為單位、個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對隱瞞不報、不如實報告、干擾和阻撓如實報告、不按時報告或者其他不按照規(guī)定要求請示報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guī)定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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