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第三批會計專業(yè)(初、中級)資格證書辦理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初、中級)資格證書第三次集中辦理即將開始,現(xiàn)將資格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
第三批資格證書集中辦理時間安排為:2016年6月27日—7月5日(雙休、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集中辦理時間段內(nèi)未辦理的將轉(zhuǎn)入下一年度,與2016年會計專業(yè)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一同辦理。
二、辦證地址:
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點(漢口江岸區(qū)黃孝河路5號,武漢市公務員局大樓一樓,育才幼兒園旁)。
乘車路線:7、68、524、533、608、716、724、805、808、809、290等路公交車在黃孝河路花橋一村或解放公園路金色華府站下車后,步行100米即到;地鐵三號線香港路站(E出口附近)。
三、資格復審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12號令)相關規(guī)定和原人事部印發(fā)的《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1996〕52號)要求,將對成績合格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四、需攜帶的證件、資料:
1、參加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成績單”。“成績單”可在湖北省財政公眾網(wǎng)的“會計考試查詢”欄目中下載打?。ňW(wǎng)址:http://www.ecz.gov.cn)。
2、符合報考條件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樣3、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2份(表附后),可在線填寫,并用A4紙張打印。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記照片:一寸2張、二寸1張。
考生辦理報考資格復審時,所有證件、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凡持復印件參加報考資格復審的不予受理;如考生學歷證書有遺失、損毀或難以辨識的,請先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認證手續(xù)后,再辦理資格證書;持高中畢業(yè)證參加“會計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wǎng)”學籍查詢信息。
特別提示:
“資格證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前來辦理。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審查、辦理資格證書的考生,可填寫《代辦委托書》(表樣附后)后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受托人辦理資格證書時,需出示考生本人和代辦人雙方的身份證件,并帶齊考生應提交的全部證件,方可代為辦理。
上述有關事宜,請各位考生相互轉(zhuǎn)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