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短期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義務、辭退福利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1.職工薪酬確認的原則
企業(yè)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除辭退福利外的應付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2.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1)貨幣性職工薪酬
①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企業(yè)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fā)生的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中,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②職工福利費:企業(yè)應當在實際發(fā)生時根據實際發(fā)生額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
③國家規(guī)定計提標準的職工薪酬:對于國家規(guī)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醫(y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guī)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guī)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中,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④短期帶薪缺勤:是指職工雖然缺勤但企業(yè)仍向其支付報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