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形式
1.憲法(具有*6的法律效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法律(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
(1)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其他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3.行政法規(guī)(次于憲法和法律):國務院
4.地方性法規(guī):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5.行政規(guī)章
(1)部門規(guī)章:國務院所屬部委
(2)政府規(guī)章:地方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7.特別行政區(qū)的法
8.國際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