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初級會計考試的報名要求在全國范圍內是“高中及以上學歷”即可報考。然而,各地的補充條件和要求也會因地制宜,涉及到戶籍、學歷、信息采集、繼續(xù)教育等方面??祀S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條件的這些額外要求。

初級會計報名條件有哪些額外要求?

一、非本地戶籍考生需提供額外材料

在北京和上海兩地,非本地戶籍的初級會計考試報名者需要提供一些額外材料。

1.在北京,非京籍人員需要提供北京市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或者提供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的證明。在京高校就讀的在校生則需要提供本人在北京上學的學籍證明(如學校開具的書面證明或本人學生證等)。

2.在上海,除了完成會計人員信息登記外,報考初級會計考試的人員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意一條:①具有上海戶籍;②在上海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習;③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有效期內);④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⑤報名時本市社保處于正常繳費狀態(tài)。

二、學歷條件不符合要求者不可報名

云南和江蘇兩地在初級會計考試報名簡章中明確表示,具有五年制大專學歷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初級會計考試。

1.在云南,五年制大專在讀的學生最高學歷只能認定為初中畢業(yè),因此不符合報考條件。

2.在江蘇,五年制高職在校生必須完成普通職業(yè)中等教育階段學習后,才能報名初級會計考試。專科以上在校學生可憑學生證替代,五年制高職在校生需提交學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職業(yè)中等教育階段學習”證明。

三、未提前完成報名準備工作不可報名

多地財政部會要求考生先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再進行初級會計報名。如浙江、廣東、陜西、上海、遼寧、安徽、天津、湖北、河北、江西等地在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簡章中就明確要求先完成信息采集,才能報名。此外,廣西在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簡章中明確要求考生需完成繼續(xù)教育。具體要求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同時,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財會〔2018〕10號)要求參加繼續(xù)教育,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規(guī)定學分;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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